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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翹班的下午

仔細回想起來,我似乎從來沒有喜歡過『辦公室』這個概念。

請不要誤會,
我是極喜歡我的工作的,
不然也就不會選擇每天花八個鐘頭在上面,
我一直習慣不了的是辦公室,
因此在成年後幾乎毫無間斷的上班生涯之中,
辦公室的存在,似乎完全是為了讓我逃離為目的而設的。

在波士頓的高科技公司上班,
只是讓我養成了晴天的下午,
一而再、再而三偷偷攢起車鑰匙和NOTEBOOK電腦,
開車到附近的湖邊去喝咖啡的習慣。

在北京密不透風的玻璃帷幕大樓上班,
只是變本加厲慫恿我一次又一次逃到胡同裡的三味書屋,
喝著淡淡的茅峰茶,就著昏暗的燈光完成季度報表。

原本以為到了上海,應該有所不同,
結果往往中午在懷海路上吃了義大利麵,
就在隔壁日資的Mr. Donuts店裡坐下來,
一杯又一杯喝著免費續杯的現煮咖啡,
回覆著轉接到手機的辦公室電話。

目前,客戶的辦公室在紐約的華爾街,
但是一聽到office六個字母就渾身不自在的我,
待在兩條街口外南街海港,
坐在木頭躺椅上看著海鷗一邊工作的效率,肯定比在辦公室裡的時候高。

換句話說,辦公室有時是為了翹班而存在的。

對我來說,最好的辦公室,
是我在波士頓住家門口的沙灘,
是緬甸仰光街上的網咖,
是亞利桑那州的印地安部落,
是開羅路邊的傳統小茶館,
因為旅行是血液裡的氧氣,所以我選擇辦公室的條件,
是那種如果突然想要打一場沒有輸嬴的籃球,
游泳兩千公尺,或是去買不起的音響店聽發燒碟,都應該要很方便的地方,
因為突然想翹班,就和突然之間決定去埃及讀書,
突然買了一輛哈雷機車,
突然想划獨木舟,
突然月圓的半夜想去中橫健行,
或是突然之間學緬甸文,西班牙文,
甚至突然想加班,都是同樣的心情。

因為比起完美周詳的工作計畫,『突然』,往往才是活著的最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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