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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欄】
‧「愛」其實並不是什麼好東西

「愛」是個虛擬的魔咒,
祇要把它掛到嘴上,就會讓人覺得像是上了刑架的耶穌基督。

把自己的付出神聖化,並要求別人也要為他的犧牲而犧牲。

在「愛」的話語裡,人們看到了一個痞子偽裝著耶穌基督。

文◎南方朔 editor@new7.com.tw

「愛」是所有的語言裡最讓人束手無策、甚至毛骨悚然的。

當一個人說「我愛你」,就像是另一個人說「愛台灣」一樣,
我們除了知道有一個巨大的激情躲在「愛」的語言裡,
再也掌握不到其他更多的訊息。

「愛」之所以讓人起雞母皮,是因為它是個黑洞,
會把人間的一切都吸入再加以毀滅。

「愛」不是本質,因為沒有人知道它是什麼東西,
縱使把「愛」說得震天價響的人也自知,
他在說「愛」時,是在向對方施加一種巨大又說不清的壓力。

「愛」祇能被當做是一種徵兆、動作,
而且經常還是一連串動作,最終導致悲劇,甚或慘劇的原因。

「愛」因其華麗而遮蔽

好萊塢電影裡的男男女女會搞約會、看對眼則上床,
但很少有人會說「我愛你」。

相反地,悲劇片或驚悚片反倒會出現「我愛你」這種話語,
似乎「我愛你」已被當做是個前奏式的惡兆。

當出現這種話語,多半會有不好的事賡續於後。

「愛」已漸漸成了人們忌諱使用的語言。
前代美國才女派克(Dorothy Parker,1893-1967)不就這樣寫過:

當妳發誓說妳屬於他的時候
聲音顫抖並有如風之嘆息,
而他賭咒說他深愛悠悠
無限,也永不止熄──
小姐啊,記住否:
說謊的一定是你們之一!

人們愈來愈不相信「愛」及其表現出來的話語。

這不表示人們不再相信人間有些溫暖的東西,
而是看透了以「愛」為名的自私、貪婪、粗暴、邪惡,
甚至集體式的譫妄。

小則傷人奪命,大則整個國家民族和社會都在「愛」裡沉淪與背叛,
甚至還會慘到幾被滅絕。

「愛」這個看起來很堂皇的語言,
會因為它的堂皇而讓人覺得自己無論做什麼都有理。

「愛」的可怕在於它的華麗,因華麗而遮蔽,
它讓心盲目盲,再也看不見真實世界。

「愛」是自鳴正義的野蠻,以及道德虛無主義的真正起源。

「愛」與「恨」是對孿生子

第一個把「愛」當做重要現象來研究的是德國現象學家謝勒
(M.Scheler,1874-1928)。

他指出,「愛」是人們無力面對自己與逃避自己,
因心中有「恨」,於是創造了這種冒牌的自製價值,
來代替自己得不到的東西。

因此,「愛」是以「恨」為不明言的意識前提發展出來的。

「恨」是具體的而「愛」是虛擬的,
祇有如此,它始能永不停地攻擊對方,
而它的虛擬性則讓對方束手無策。

它是幻影,永遠不可能打到它的要害。

這也是為甚麼人們喜歡把「愛」當武器。

當情人說「我愛你」,
對方就會覺得承受到一種莫可抗拒、一定要回報些什麼,
否則即是褻瀆的壓力。

當政治人物說「愛××」時,彷彿有了金光護體,
原因即在於「愛」的虛擬,非實體和華麗。

用當代法國哲學家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的話來說,
即是「愛的話語讓人窒息」。

謝勒對「愛」的語言現象學分析有高度延伸性。

我們可以說「愛」起源於「恨」,「恨」可以很具體也可以很抽象。

它代表著一種「未實現的慾望」,
一種「想要得到卻又怕得不到的恐懼」。

慾望和恐懼其實是相同的,這才是本質之所在,
「恨」與「愛」乃是攀附在這個主軸上形成的話語世界。

它們因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地糾纏下去。

從「愛」的語言現象學,
我們可以看到「愛」與「恨」這對孿生子或連體嬰的起源。
縱使祇從語言符號學的角度看,也會得到相似的結論。

語言是一個巨大無比、相互指涉的意義網絡,
它鬆散、可變、自由自在地滑動、不斷相互嫁接。

每個反面都會有正面,每個正面也都有反面。

羅蘭.巴特為什麼會去寫像《戀人絮語》?

因為「愛」的話語被說了幾千年,
這個意義網絡已成了話語現象裡最有趣的特例。

人們不但可由「愛」的話語回溯到語言記號的本質,
也可由「愛」的話語現象窺探人與話語的互動,
以及「愛」這個話語裡被包裹進去的內容,

當然包括了許多明顯的垃圾。

「愛」就是「未實現」

「愛」其實並非什麼好東西。

它除了代表「未實現的慾望」與「想要得到卻又怕得不到的恐懼」之外,
再也沒有別的意義。

「愛」就是「未實現」。

東西方小說或者傳奇童話中,幾乎所有偉大的愛情故事必屬悲劇,
「愛」的偉大不在完成,也不可能完成,

偉大的愛情故事都不是在說「愛」的偉大,
而是「愛的未實現」之偉大。

童話每次寫到公主王子的「愛」,就寫不下去了,
祇好用「從此他們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匆匆結束。

合理推斷是,當寫到這裡,童話作者恐怕也慌了手腳,不知如何是好。
對「愛的完成」,他其實也毫無概念,
不三言兩語唬弄過去,要他如何是好?

儘管「愛」不是甚麼好話語,
也不知道那些開口閉口皆「愛」的人到底想講什麼,
但「愛」的話語卻兀自流傳了下去,
並彷彿是個籠罩著金光的感情天堂。

美國北伊大教授克恩(Stephen Kem)在
《愛的文化:從維多利亞時代到現代》一書中做了一針見血的分析。

他指出,從中古到維多利亞時代,
「愛」長期被神聖化,甚至被不斷添加諸如「死生與之」、
「來世今生」、「天上相見」等神話色彩。

這也就意謂著「愛的話語」也同樣被神聖化與神話化。
感情世界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公共倫理世界,
為什麼會在以「愛」為名下趨於蒙蔽、野蠻、倒退?

或許都是被「愛」所害。

前面提到的派克曾這樣寫道:
「藝術是一種淨化的形式而愛則是一種永恆的大失敗。」

她用「大失敗」(flop)來說「愛」是非常有趣的比喻。

flop 是種東西從高處摔下發出的聲音,這是個狀聲字。

其意思是說,「愛」高高掛在上面,看來金光閃閃,華麗堂皇,
一旦掉下來,其實也不怎麼樣。

「愛」祇不過唬人有用的自欺欺人而已。

人在「愛的話語」裡虛無沉淪

「愛」的語言現象學和語言符號學顯示出,
「愛的話語」是背負著過去的神聖化和神話化的資產的主宰型話語模式。

由於它被賦予了金光,講這種話的人就更容易在話語裡將自我膨漲,
祇知道自己,再也不知道別人與世界。

又因為「愛」是虛擬的幻影,它在語言的意義網絡裡滑動如珠,
形體如變形蟲,可以任意轉換,並幾可接上任何慾望的枝椏。

於是,以「愛」為名即成了一個超大型的荒誕劇場,
任何事情都可以在它裡面發生。

例如,「愛」可以是「爭奪」和「慾望」。

在《李爾王》裡,國王的女兒說道:

父親,我對您的愛,非言語所能表達
我愛您勝過自己的眼睛
整個的空間,和廣大的自由

超過一切可以估價的貴重稀有事物
不亞於被賦予 的美德、健康、美麗和榮譽

不曾有一個兒女這樣愛過他的父親
也不曾有一個父親這樣被他的兒女所愛

這種愛使唇舌失去能力,辯才為之失效
我愛你超過一切數量可以計算的範疇。

由《李爾王》的故事,我們不能說這些話是故意欺騙,
卻可說它是種特定情境下的「愛的話語」,
今天說了不保證明天繼續有效。

「愛的話語」裡的這種情境性格,
使得「愛」今天如此定義、明天又那樣定義,
而說的人並不會覺得有什麼矛盾。

語言的意義流動,「愛」乃是最獨特的例證,
情人間因而相欺,搞政治的則在「愛××」裡隨意變化內容。

因此,人在「愛的話語」裡虛無沉淪。
它讓邪惡可以穿上漂亮的衣裳,
用以掩飾那原本開不了口的手段和慾望。

「愛」意涵相互保證毀滅

最近,白曉燕主犯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把女友殺害,
他的理由是「我愛她」,「我得不到她,也不讓別人得到」。

由他會主動找記者述說,顯示出他認為自己的作為是「有理由的」。

可以說他是個「自鳴正義」的犯罪者」(justified sinner),
而以「愛」為理由來合理化罪行。

近代英美大詩人奧登(W. H. Auden,1907-1973)
曾寫過一首長篇敘事詩〈維克多〉,講的就是同樣的故事。

這首長詩說,有個人叫維克多的獨子,
被嚴父教育得非常嚴格、拘謹而努力,甚至相當的「宗教」。

後來認識了一個新潮女郎,一見鍾情,很快就結婚,
但婚後他馬上就聽到了她的種種非言非語,於是將她砍死。

這首詩裡,維克多的殺人理由是

「安娜,如果妳未曾出生,或許反而比較好」;

殺人之後,他的反應是:

他們把維克多五花大綁
用警車將他帶離
他坐著安靜如一灘泥土

口裡說著:「我是上帝的後裔。」
維克多坐在監獄角落
用黏土捏著人像做女人打扮

他說:「我是最初與最後,有一天我將到來,把這塵世做最後審判。」

這首詩把「情殺」做了最經典性的敘述。

法國文豪左拉(Emile Zola,1890-1922)曾說過:

「愛與死亡,占有與謀殺,乃是人心的黑暗基礎。」

在愛情關係裡,由於「我愛你」具有魔力,
說的人相信自己說這句話時就等於把自己獻給對方當祭品,
對方必須好好享用,並要同樣當做祭品回贈。

因此,「我愛你」已具有某種「相互保證毀滅」的意含。
它逼迫著對方也要參加他所擬定的這場遊戲,
或者成為共謀,要不就是受害人。

對此,英國當代詩人、牛津詩學教授芬頓(James Fenton)寫道:

「每個恐懼皆慾望,每個慾望皆恐懼......
每個受害者同時也是共謀。」

「愛」是個虛擬的魔咒

「愛」是個虛擬的魔咒,
祇要把它掛到了嘴上,就會讓人覺得自己好像是上了刑架的耶穌基督。
把自己的付出神聖化,並要求別人也要為他的犧牲而犧牲。

「愛」的話語之所以讓人無可奈何,而且會起雞母皮,
乃是在它的話語裡,人們看到了一個痞子偽裝著耶穌基督而現身。

他對「愛」不做定義,要別人怎麼做就是他的定義,
「愛」的虛擬與空洞,保障了假耶穌基督隨意而行,
要別人屈從於它的彈性。

以「愛」為名的謀殺即是有理由的,類似於上帝權力的證明。

因此,「愛」和「恐怖」在終極處是分不開的。
「愛」也是一種在扭曲裡被製造出的獨特權力。

二十世紀初,整個歐洲的民粹法西斯勃然而興,

「真正的法蘭西」、

「真正的奧地利」、

「愛法蘭西」、「愛奧地利」

等口號在歐洲大陸響成一片。
二十世紀最傑出的思想型小說家穆齊爾(Robert Musil, 1880-1942),
在他的曠世小說《沒有個性的人》裡,

對「愛奧地利」、「真正的奧地利」這種話語做了深入討論。
他說,這些話語都沒有定義,而且不必定義,它祇是一種行動工具,
說這話語的人藉此把自己放到了這些話語之外,成了主宰。

「愛××」沒有思想、道德或責任,祇有手段與權力上之目的。

把「愛××」看得如此透澈,在那個時代,
奧地利的穆齊爾可以說是舉世第一。

「愛」的話語實在太好用了。

我們可以在「愛」的名下,實行詐欺、暴力、甚至殺人,
不管做了什麼,理由都在自己這一邊。

「愛」的話語天生就像是洗潔精,在精神病學上,
一種最常見的感情暴力是施暴者對受暴者極盡所能地毆打凌辱,
而後抱著對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說他多麼「愛」她。

「愛」的話語很快地就把暴力痕跡清洗乾淨,好像可以從頭再來。

為「愛」爭辯終無結果

「愛」是不能爭辯的。

它沒有定義,缺乏準則,找不到對焦,說來說去都是自說自話。

羅蘭.巴特在《戀人絮語》裡就說過,情人間為「愛」爭吵,
獨屬無意義的奢侈,就像吃飽沒事做一樣,爭吵不會有結果,
它像嘔吐一樣,把一切吐掉,繼續大吃特吃。

由張志輝殺人案,我們也看到,他的女友不想繼續下去,
因而與他爭吵。
但有用嗎?當然沒有。

「愛」的話語裡沒有討論的空間,
它催生出來的「恨」也同樣沒有討論的餘地。

穆齊爾在《沒有個性的人》裡也同樣說過,
當「愛××」發生爭執,不可能聚焦,一切都祇會被簡化成呼口號。

那是種吹給自己聽的口哨,靠著話語的反覆,
讓自己覺得沒有掉進虛空中。「

愛」在口號裡被強化,「恨」也在口號裡增強。

「愛」的話語,因而是一種必須被「除魔」的話語。

由於「愛」已在過去被附加了太多魔咒訊息,
因此最好的方法,恐怕還是從它那裡逃離。

不用「愛」,並不表示拒絕相信人間還有好的事情,
但那些事情已犯不著掛到「愛」的上頭。

逃離「愛」,可以讓人不被它魔咒的幻光所迷惑、對世界看得更清楚。

而在這個世界上,祇要能看清楚一點,
不必在自鳴正義下殺人或害人,就已功德無量。

逃離「愛」的魔咒

逃跑,對糾纏在「愛」與「恨」話語裡的人,可能是最有用的勸告。

英國女詩人史密絲(Stevie Smith,1902-1971)有一首短詩
〈情殺兇手〉曰:

我的真愛嚥下最後一口氣
而我闔攏她的眼皮
這是個冷風颯颯的三月天

我的愛人要移情別戀
她和別的女人不同,有幾分怯懦
因而造成了意外失手的大錯。

這首詩描述,有個惡情人,
別的女人一看苗頭不對立刻閃人,而免於殺身之禍。

而這個女人,有些「怯懦」
(diffident,這個字有膽小、謙虛、不敢作主之意),
在該逃跑時卻下不定決心,終於死在惡情人手裡。

她沒有別的女人那麼幸運。

當我們看多了「愛」的話語及其糾纏與惡果,
當聽到「愛」或「愛××」時,還是及早跑遠一點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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