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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佛的12堂課> 12 - 10
■ 不完美?OK! ‧王文華
在近乎完美的史丹佛,我學到最寶貴的一課是:「不完美是OK的!」
我們那屆的358位同學,來自世界各地的不同產業。他們唯一的共同點,是在進史丹佛之前,都習慣做佼佼者,有些甚至當了一輩子的第一名。這樣的名聲,以及隨之而來的自我期許,讓他們成為無可救藥的完美主義者。而完美主義,是他們在史丹佛的痛苦來源。
史丹佛鼓勵同學合作、避免惡性競爭,因此同學的成績不對其他同學或來校徵才的公司公佈。但三百多人在一起,成績自有高低。對於一向都是第一名的人,突然要接受他排在三百多人的車尾,縱使別人不知道,自己也會極度痛苦。我跟很多同學都在不同程度上都經過了這種心理震撼,不論在課業、求職、社交上,一向成功的我們,突然發現:Oh, my God, 我已經不完美了!
在頂尖的組織,保持完美的確很難。以「從A到A+」作者柯林斯所教的「創業」課程為例,他規定上課前要讀的案例、講義、教科書章節,每次都有一百多頁。其他課程的要求也一樣嚴厲。如果你在學期中還到處與企業面談找工作,真的很難徹底地準備每一堂課。在史丹佛,上課前沒讀過案例是最大的罪過。犯罪人的特徵是低著頭坐在教室角落,把桌上的名牌壓低,希望老師不要點他們發言。這對一輩子抬頭挺胸的菁英,談何容易?
我也曾是那低頭的之一。但我和其他低頭的,以及某些抬頭的,甚至某些老師,慢慢地體會到:It’s OK,我們不需要事事完美,不需要永遠做第一。這並不是阿Q精神,為失敗找藉口。這比較像聯考時碰到不會的題目先跳過去,最後沒時間寫的題目用猜的。如果完美是不可能的,或是因為完美我們必須變得很不快樂,那麼天殺的,我們接受,甚至擁抱,不完美。
畢竟,什麼是「完美」呢?我看到某些「完美」的同學,為了繼續維持人生中第一名的紀錄,認真地準備老師要求的每一份講義,因此錯過了星期三下午和同學喝啤酒交誼的時間。他們最後的確得了第一名,畢業時上台領獎狀。但他們在台上看起來好蒼白,因為這兩年中他們沒有好好享受過加州陽光。
至於「自暴自棄」的我們,生存的方法是設定優先順序。如果我已經知道沒辦法讀完五篇講義,那麼我選擇精讀最重要的案例,其他四篇瀏覽一下就好。第一次這樣做,當然有很強的失落感,覺得自己墮落了。慢慢地,我試圖從這樣不完美的模式中,學到最多的東西。
完美主義者的人生態度,是全有或全無。他不能忍受擁有的東西有任何瑕疵。然而當我畢業,進入業界,開始帶人,承擔責任,我發現:真實的企業是不容許領導者抱著全有或全無的潔癖的。真實好的領導人,在股東權益和良心道德的底線前,日復一日、夜復一夜,放下身段,耐心地協調和妥協。他的成績也許不像完美主義者那樣容易被媒體注意,但他的成果卻一點一滴被員工和股東感激。
經過了這些年不斷追求完美的經驗,到頭來,我才發現當完美主義者是容易的。因為他只要低頭硬幹,不需要用到任何的判斷和創意。在不完美的狀態下奮鬥才是美的,因為每天都是一局新棋,他必須瞻前顧後,亦步亦趨。
聰明人最大的毛病,是嫌棄比他笨的人。完美主義者的另一項缺點,是他要求身旁每一個人也要完美。多少有天才老闆的公司,員工的士氣是最低的!因為不管員工再怎麼努力,換來的還是老闆的批評。最後老闆事必躬親,自己累死,也害了整個公司。
職場中大部分的人都很上進。我們的問題從來不是不努力,不認真,標準太低。我們的問題是不管對人對己,都太努力,太認真,太要求完美!史丹佛畢業十年,我仍擺脫不了這個魔咒。但我時時提醒自己:Relax,你已經畢業了,沒有人再在乎你的名次。你可以失敗,可以搞砸,可以給自己和別人一點空間。你可以,他X的,偶爾做最後一名!
-完-
■ 不完美?OK! ‧王文華
在近乎完美的史丹佛,我學到最寶貴的一課是:「不完美是OK的!」
我們那屆的358位同學,來自世界各地的不同產業。他們唯一的共同點,是在進史丹佛之前,都習慣做佼佼者,有些甚至當了一輩子的第一名。這樣的名聲,以及隨之而來的自我期許,讓他們成為無可救藥的完美主義者。而完美主義,是他們在史丹佛的痛苦來源。
史丹佛鼓勵同學合作、避免惡性競爭,因此同學的成績不對其他同學或來校徵才的公司公佈。但三百多人在一起,成績自有高低。對於一向都是第一名的人,突然要接受他排在三百多人的車尾,縱使別人不知道,自己也會極度痛苦。我跟很多同學都在不同程度上都經過了這種心理震撼,不論在課業、求職、社交上,一向成功的我們,突然發現:Oh, my God, 我已經不完美了!
在頂尖的組織,保持完美的確很難。以「從A到A+」作者柯林斯所教的「創業」課程為例,他規定上課前要讀的案例、講義、教科書章節,每次都有一百多頁。其他課程的要求也一樣嚴厲。如果你在學期中還到處與企業面談找工作,真的很難徹底地準備每一堂課。在史丹佛,上課前沒讀過案例是最大的罪過。犯罪人的特徵是低著頭坐在教室角落,把桌上的名牌壓低,希望老師不要點他們發言。這對一輩子抬頭挺胸的菁英,談何容易?
我也曾是那低頭的之一。但我和其他低頭的,以及某些抬頭的,甚至某些老師,慢慢地體會到:It’s OK,我們不需要事事完美,不需要永遠做第一。這並不是阿Q精神,為失敗找藉口。這比較像聯考時碰到不會的題目先跳過去,最後沒時間寫的題目用猜的。如果完美是不可能的,或是因為完美我們必須變得很不快樂,那麼天殺的,我們接受,甚至擁抱,不完美。
畢竟,什麼是「完美」呢?我看到某些「完美」的同學,為了繼續維持人生中第一名的紀錄,認真地準備老師要求的每一份講義,因此錯過了星期三下午和同學喝啤酒交誼的時間。他們最後的確得了第一名,畢業時上台領獎狀。但他們在台上看起來好蒼白,因為這兩年中他們沒有好好享受過加州陽光。
至於「自暴自棄」的我們,生存的方法是設定優先順序。如果我已經知道沒辦法讀完五篇講義,那麼我選擇精讀最重要的案例,其他四篇瀏覽一下就好。第一次這樣做,當然有很強的失落感,覺得自己墮落了。慢慢地,我試圖從這樣不完美的模式中,學到最多的東西。
完美主義者的人生態度,是全有或全無。他不能忍受擁有的東西有任何瑕疵。然而當我畢業,進入業界,開始帶人,承擔責任,我發現:真實的企業是不容許領導者抱著全有或全無的潔癖的。真實好的領導人,在股東權益和良心道德的底線前,日復一日、夜復一夜,放下身段,耐心地協調和妥協。他的成績也許不像完美主義者那樣容易被媒體注意,但他的成果卻一點一滴被員工和股東感激。
經過了這些年不斷追求完美的經驗,到頭來,我才發現當完美主義者是容易的。因為他只要低頭硬幹,不需要用到任何的判斷和創意。在不完美的狀態下奮鬥才是美的,因為每天都是一局新棋,他必須瞻前顧後,亦步亦趨。
聰明人最大的毛病,是嫌棄比他笨的人。完美主義者的另一項缺點,是他要求身旁每一個人也要完美。多少有天才老闆的公司,員工的士氣是最低的!因為不管員工再怎麼努力,換來的還是老闆的批評。最後老闆事必躬親,自己累死,也害了整個公司。
職場中大部分的人都很上進。我們的問題從來不是不努力,不認真,標準太低。我們的問題是不管對人對己,都太努力,太認真,太要求完美!史丹佛畢業十年,我仍擺脫不了這個魔咒。但我時時提醒自己:Relax,你已經畢業了,沒有人再在乎你的名次。你可以失敗,可以搞砸,可以給自己和別人一點空間。你可以,他X的,偶爾做最後一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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