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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漫的旅行
文/舒國治(知名作家)
http://www.kingstone.com.tw/publish/200710_b01_03.asp
台灣的大學生讀完大二,
會不會暑假背起背包去到異國,
一站站的搭乘火車、睡帳篷、吃乾糧等這麼樣的旅行?
或甚至索性休學一年,在外國遊蕩,體驗人生,像是在社會中唸大學?
這種「背著背包旅行」(backpacking,或譯「遠足」),
是我心目中所謂的旅行,今日有可能愈來愈式微了。
七十年代中,往前往後各推十年,是它的黃金歲月。
那時西方的年輕人(除了鐵幕國家)帶著瑞士陸軍小刀(Swiss Army Knife),
背著Kelty、JanSport或是Wilderness Experience等牌子的背包,
身穿North Face、Holubar或Sierra Designs的羽絨夾克,
腳蹬芝加哥的Todd's或史波肯的White's等廠所出的登山遠足靴,
在世界各地的大城小鎮、山崗海岸、灰狗車站、青年旅舍出沒。
他們隨遇而安,哪裡有牆有樹便往哪裡靠,有平地就往哪裡坐,
牛仔褲的臀部那一塊總是磨得發白。
他們凡食物都覺得好吃,漢堡、熱狗、法國麵包、日本飯糰、印度咖哩都是大口大口的吃,
倒是談起各人喜歡的音樂,如John Coltrane、Jacques Brel、Mikis Theodorakis、
The Rolling Stones或The Grateful Dead等每人則各有堅持,
互相頗可爭論,常面紅耳赤;而在火車抵站道別時,
常也會將自己在旅途中飽聽不厭的一卷錄音帶贈給對方。
這種感覺很美。
直到今天,世界各地的青年旅舍仍充滿著旅行者離去時留下的各國旅行指南及地圖,
雖然愈近二十一世紀所留者愈是多見庸俗的觀光式指南。
八十年代初,許多青年旅舍可見的指南仍可窺知嬉皮的遺緒,
這是今天所最令人緬懷甚而稱憾的。
隨便說個幾本:《庶民的墨西哥指南》(The People掇 Guide to Mexico),
Carl Franz著,六百二十五頁,包羅萬象,
舉凡跨越國界、搭便車、蓋小茅屋、掘井,或是如何選小食堂、妓院須知,
全有精到之描寫。
流浪在美國》(Vagabonding in America),
副題是A Guidebook about Energy(關於能源的一本指南),
單看書名及副題便知有多嬉皮了。Ed Buryn著。
他與老婆、小孩(襁褓中)開著一輛Volkswagen小巴士四處睡車及露營之體驗談。
《如何乘火車在歐洲露營》(How to Camp Europe by Train),Lenore Baken著。
《花費省約旅行的藝術與冒險》(The Art and Adventure of Traveling Cheaply),
Rick Berg著。
《完全的旅行中國指南》(The Complete Travel Guide to China),
Hilliard Saunders著,此書成於1979年,那時的中國仍是路不拾遺之國,
外國遊客掉了東西,總會被中國老百姓千山萬水送回。
青年旅舍的牆上,也會貼些遊子寄來的風景明信片或信,
有些充滿感情,令新住者自冰箱取出食物準備用餐時偶一瞄到也頗觸動旅愁。
這類手寫、貼郵票發寄的物件近年極可能大量的減少了,主要是電腦及e-mail。
但廚房及客廳仍是各地遊子最佳的交流中心。
尤其是旅行太久身心俱疲者最想在此多待、多碰人群、多聊天聽事的場合。
有時旅行了太久,亦會有前途茫茫之感,
當聽到某人想去某一地,乾脆跟著他們而去,不管哪裡都好。
只要不必再計劃。
計劃使得旅遊愈來愈沒意思。
就這樣,從這定點後大夥又結成不同的隊伍各奔東西,
或許二百哩後或五站後,原本偕行的,又分手了。
天涯海角,事情總是如此。
最令我羨慕的,是他們的漫漫而遊,
即使不在精采之地,卻耗著待著、往下混著,說什麼也不回家。
這是人生中最寶貴也最美好的一段迷糊時光,沒啥目標,沒啥敦促,沒啥非得要怎麼樣。
這樣的廝混經歷過了,往往長出的志氣會更有厚度。
或不想要什麼不得了的志氣,卻又不在乎。
我也恰好過過三、五年這樣漫無目的走一站是一站的日子,
只是我那時已三十出頭,惟一的遺憾是沒他們大學生那麼的天真、那麼的全無所謂。
這是年齒的些微無奈,雖然我也安於好幾天才洗一次澡,
吃簡略的食物(不一定不美味,只是當時不會去想),並且不怎麼和親友頻於聯絡。
最值得說的,是我所遨遊之地,
稱得上全世界最被認為危險之國,美國,而我不怎麼念及。
且它又是全世界最講忙碌或至少看似忙於效率之國,
而我散漫依然,忘了愧疚。
這樣十多年過去了,如今回想,實是幸運;
因為當年可以如此,在於時代之優勢。
好些個朋友近年常談論探討,皆認定現下已不是那樣的年代。
即使如此,仍該去,往外頭去,往遠方去。
即使氣氛單薄了,外在的散漫之濃郁色彩不足了,也該將自己投身其間。
不要太快回家,不要擔憂下一站,不要想自己髒不髒,或這個地方髒不髒。
不要憂慮攜帶的東西夠不夠,最好沒帶什麼東西;
沒有拍下的照片或沒有寫下的札記都不算損失,因為還有回憶。
記憶,使人一直策想新的旅行。
而夜裡睡在不甚潔淨的稻草堆上,給予人的,不是照片而是記憶。
想想可以不必睡在舖了床單的床上,是多麼像兒童的夢一樣令人雀躍啊。
---------------------
我想做超連結的...不過firefox怪怪
而且 我沒有糖吃 所以很懶
哈...
很久以前的文章 跟大家分享...
有附上出處 請放過小弟一馬...
文/舒國治(知名作家)
http://www.kingstone.com.tw/publish/200710_b01_03.asp
台灣的大學生讀完大二,
會不會暑假背起背包去到異國,
一站站的搭乘火車、睡帳篷、吃乾糧等這麼樣的旅行?
或甚至索性休學一年,在外國遊蕩,體驗人生,像是在社會中唸大學?
這種「背著背包旅行」(backpacking,或譯「遠足」),
是我心目中所謂的旅行,今日有可能愈來愈式微了。
七十年代中,往前往後各推十年,是它的黃金歲月。
那時西方的年輕人(除了鐵幕國家)帶著瑞士陸軍小刀(Swiss Army Knife),
背著Kelty、JanSport或是Wilderness Experience等牌子的背包,
身穿North Face、Holubar或Sierra Designs的羽絨夾克,
腳蹬芝加哥的Todd's或史波肯的White's等廠所出的登山遠足靴,
在世界各地的大城小鎮、山崗海岸、灰狗車站、青年旅舍出沒。
他們隨遇而安,哪裡有牆有樹便往哪裡靠,有平地就往哪裡坐,
牛仔褲的臀部那一塊總是磨得發白。
他們凡食物都覺得好吃,漢堡、熱狗、法國麵包、日本飯糰、印度咖哩都是大口大口的吃,
倒是談起各人喜歡的音樂,如John Coltrane、Jacques Brel、Mikis Theodorakis、
The Rolling Stones或The Grateful Dead等每人則各有堅持,
互相頗可爭論,常面紅耳赤;而在火車抵站道別時,
常也會將自己在旅途中飽聽不厭的一卷錄音帶贈給對方。
這種感覺很美。
直到今天,世界各地的青年旅舍仍充滿著旅行者離去時留下的各國旅行指南及地圖,
雖然愈近二十一世紀所留者愈是多見庸俗的觀光式指南。
八十年代初,許多青年旅舍可見的指南仍可窺知嬉皮的遺緒,
這是今天所最令人緬懷甚而稱憾的。
隨便說個幾本:《庶民的墨西哥指南》(The People掇 Guide to Mexico),
Carl Franz著,六百二十五頁,包羅萬象,
舉凡跨越國界、搭便車、蓋小茅屋、掘井,或是如何選小食堂、妓院須知,
全有精到之描寫。
流浪在美國》(Vagabonding in America),
副題是A Guidebook about Energy(關於能源的一本指南),
單看書名及副題便知有多嬉皮了。Ed Buryn著。
他與老婆、小孩(襁褓中)開著一輛Volkswagen小巴士四處睡車及露營之體驗談。
《如何乘火車在歐洲露營》(How to Camp Europe by Train),Lenore Baken著。
《花費省約旅行的藝術與冒險》(The Art and Adventure of Traveling Cheaply),
Rick Berg著。
《完全的旅行中國指南》(The Complete Travel Guide to China),
Hilliard Saunders著,此書成於1979年,那時的中國仍是路不拾遺之國,
外國遊客掉了東西,總會被中國老百姓千山萬水送回。
青年旅舍的牆上,也會貼些遊子寄來的風景明信片或信,
有些充滿感情,令新住者自冰箱取出食物準備用餐時偶一瞄到也頗觸動旅愁。
這類手寫、貼郵票發寄的物件近年極可能大量的減少了,主要是電腦及e-mail。
但廚房及客廳仍是各地遊子最佳的交流中心。
尤其是旅行太久身心俱疲者最想在此多待、多碰人群、多聊天聽事的場合。
有時旅行了太久,亦會有前途茫茫之感,
當聽到某人想去某一地,乾脆跟著他們而去,不管哪裡都好。
只要不必再計劃。
計劃使得旅遊愈來愈沒意思。
就這樣,從這定點後大夥又結成不同的隊伍各奔東西,
或許二百哩後或五站後,原本偕行的,又分手了。
天涯海角,事情總是如此。
最令我羨慕的,是他們的漫漫而遊,
即使不在精采之地,卻耗著待著、往下混著,說什麼也不回家。
這是人生中最寶貴也最美好的一段迷糊時光,沒啥目標,沒啥敦促,沒啥非得要怎麼樣。
這樣的廝混經歷過了,往往長出的志氣會更有厚度。
或不想要什麼不得了的志氣,卻又不在乎。
我也恰好過過三、五年這樣漫無目的走一站是一站的日子,
只是我那時已三十出頭,惟一的遺憾是沒他們大學生那麼的天真、那麼的全無所謂。
這是年齒的些微無奈,雖然我也安於好幾天才洗一次澡,
吃簡略的食物(不一定不美味,只是當時不會去想),並且不怎麼和親友頻於聯絡。
最值得說的,是我所遨遊之地,
稱得上全世界最被認為危險之國,美國,而我不怎麼念及。
且它又是全世界最講忙碌或至少看似忙於效率之國,
而我散漫依然,忘了愧疚。
這樣十多年過去了,如今回想,實是幸運;
因為當年可以如此,在於時代之優勢。
好些個朋友近年常談論探討,皆認定現下已不是那樣的年代。
即使如此,仍該去,往外頭去,往遠方去。
即使氣氛單薄了,外在的散漫之濃郁色彩不足了,也該將自己投身其間。
不要太快回家,不要擔憂下一站,不要想自己髒不髒,或這個地方髒不髒。
不要憂慮攜帶的東西夠不夠,最好沒帶什麼東西;
沒有拍下的照片或沒有寫下的札記都不算損失,因為還有回憶。
記憶,使人一直策想新的旅行。
而夜裡睡在不甚潔淨的稻草堆上,給予人的,不是照片而是記憶。
想想可以不必睡在舖了床單的床上,是多麼像兒童的夢一樣令人雀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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